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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投資者必須對期貨市場中出現的名詞熟悉瞭解,

頭寸——是一種市場約定,既未進行對衝處理的買或賣期貨合約數量。對買進者,稱處於多頭頭寸;對賣出者,稱處於空頭頭寸。

賣空——看跌價格並賣出期貨合約稱賣空。

期貨貼水與期貨升水——在某一特定地點和特定時間內,某一特定商品的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稱為期貨升水;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稱為期貨貼水。

正向市場——在正常情況下,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

反向市場——在特殊情況下,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

持倉——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約稱為持倉。

斬倉——在交易中,所持頭寸與價格走勢相反,為防止虧損過多而採取的平倉措施。

牛市——處於價格上漲期間的市場。

熊市——處於價格下跌期間的市場。

開倉——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者賣出期貨合約的行為。

平倉——是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持倉量——是指期貨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持倉限額——是指期貨交易所對期貨交易者的持倉量規定的最高數額。

撮合成交——是指期貨交易所的計算機交易系統對交易雙方的交易指令進行配對的過程。

最小變動價位——是指期貨合約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是指期貨合約規定進行實物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是指該期貨合約的交割標準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

開盤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開市前五分鐘內經集合競價產生的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 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收盤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交易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當日無成交價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漲跌停板——當某一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收盤前5分鐘內出現只有停板價位的買入(賣出)申報、沒有停板價位的賣出(買入)申報,或者一有賣出(買入)申報就成交、但未開啟停板價位的情況。

成交價格——交易所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 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即:

當 bp≥sp≥cp,則:最新成交價=sp

bp≥cp≥sp,最新成交價=cp

cp≥bp≥sp,最新成交價=bp

最高價——最高價是指一定時間內某一期貨合約成交價中的最高成交價格。

最低價——最低價是指一定時間內某一期貨合約成交價中的最低成交價格。

最新價——最新價是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貨合約交易期間的即時成交價格。

漲跌——漲跌是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貨合約交易期間的最新價與上一交易日結算價之差。

最高買價——最高買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買方申請買入的即時最高價格。

最低賣價——最低賣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賣方申請賣出的即時最低價格。

申買量——申買量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交易所交易系統中未成交的最高價位申請買入的下單數量。

申賣量——申賣量是指某一期貨合約當日交易所交易系統中未成交的最低價位申請賣出的下單數量。

成交量——成交量是指某一合約在當日交易期間所有成交合約的雙邊數量。

持倉量——持倉量是指期貨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雙邊數量。

限價指令——指執行時必須按限定價格或更好價格成交的指令

取消指令——指投資者要求將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開盤集合競價——在某品種某月份合約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鐘內進行,其中前4分鐘為期貨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

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若有多個價位滿足最大成交量原則,則開盤價取與前一交易日結算價最近的價格。

新上市合約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確定並提前公佈。掛盤基準價是確定新上市合約第一天交易漲跌停板的依據。

交易編碼——是指會員按照本細則編制的用於客戶進行期貨交易的專用程式碼

強制減倉——是指交易所將當日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的未成交平倉報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與該合約淨持倉盈利客戶(或非經紀會員,下同)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

合約單位淨持倉盈虧——是指客戶該合約的單位淨持倉按其淨持倉方向的持倉均價與當日結算價之差計算的盈虧。

風險警示制度——當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分別或同時採取要求報告情況、談話提醒、釋出風險提示函等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以警示和化解風險。

強行平倉制度——對會員或投資者違規超倉的或者未按規定及時追加交易保證金的,以及其他違規行為的,交易所對違規會員採取強行平倉措施。

大戶報告制度——當會員或者投資者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投機頭寸最大持倉限制標準80%時,會員或投資者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投資者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

保證金——是指交易者按照規定標準交納的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

結算——是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對會員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它有關款項進行計算、劃撥的業務活動。

交易保證金——是指會員在交易所專用結算帳戶中確保合約履行的資金,是已被合約佔用的保證金。當買賣雙方成交後,交易所按持倉合約價值的一定比率收取交易保證金。

追加保證金——當客戶的必須保證金少於一定數量時,經紀公司要求客戶補足的部分叫追加保證金。

浮動盈虧——未平倉頭寸按當日結算價計算的未實現贏利或虧損。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實行淨額一次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風險準備金——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用於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的資金

當日盈虧——期貨合約以當日結算價計算的盈利和虧損,當日盈利劃入會員結算準備金,當日虧損從會員結算準備金中扣劃。

交割差價——最後交易日結算時,交易所對會員該交割月份持倉按交割結算價進行結算處理,產生的盈虧為交割差價。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式,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 了結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集中交割——即賣方標準倉單、買方貨款全部交到交易所,由交易所集中統一辦理交割事宜。

期貨轉現貨——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交易雙方通過協商達成現貨買賣協議,並按照協議價格了結各自持有的期貨持倉,同時進行數量相當的貨款和實物交換。

滾動交割——是指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以後,由持有標準倉單和賣持倉的賣方客戶主動提出,並由交易所組織匹配雙方在規定時間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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